关于黄山助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宣判公告
本院受理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黄山助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黄山助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丁成业、张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定于2016年7月14日下午4时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宣判,凡年满十八周岁公民允许参加旁听,并应遵守法庭秩序。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