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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10:15:51 打印 字号: | |

郑永忠、郑淑峰: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黄山信尔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永忠、郑淑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2014)屯执字第00808号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评估、拍卖被执行人郑永忠所有的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上朱村中恒组(产权证号2600A)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郑永忠在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办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逾期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的权利,本院将依法对该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执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