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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一名法官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表彰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16-04-13 09:05:30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了一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安徽省共7个集体和9名个人获此表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国华同志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为黄山市唯一受表彰对象。

  陈国华同志系屯溪区法院法官、曾担任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在屯溪区法院工作七年来,认真专研工作业务,勤奋敬业工作,相继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其撰写的多篇调研报告和论文在全国、全省获奖,并连续5年在区法院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同时,由他负责的区法院研究室工作,一直处于全省法院研究室前列,相继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研究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