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人民法院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区法院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八)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区法院概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庭室16个,包括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办公室、计划行政财务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法庭1个,即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更加注重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以“六个更加注重”的理念引领执法办案: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屯溪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注重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升审判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找准制约法院发展的短板,根据法官业务专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促进办案资源集约优化;更加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指引功能,保护诚实守信,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滥用诉权等行为惩处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注重权益保障,积极妥善审理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实施司法救助等,保障当事人,尤其是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更加精准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护投资和投资收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公平发展权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审理某公司非法吸收1.3亿元公众存款案。加快龙恒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妥善审理涉及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市场主体的融资纠纷案件。审慎、稳妥处理企业因经济下行、资金链断裂等引发的涉诉纠纷。妥善审理调转促、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区“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区2016年重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更加统筹发力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启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人民陪执员改革等;持续加快信息化建设,力争2017年建成信息化3.0版,促进执法办案升级;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拓展,常态化开展庭审视频直播,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更大力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加快建成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和诉讼服务中心;下大力气加强执行工作,完善信用惩戒联动机制,逐步破解执行难题;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四、更加从严从实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引导干警稳定思想情绪,疏导工作压力,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水平。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整治懒政、怠政,坚决纠正少数干警办事不认真、程序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创造新业绩、实现新作为、提升新水平、树立新形象。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812.3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812.39万元。支出预算812.39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680.3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32万元,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 659.08万元,81.13%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7万元,占9.10%;医疗卫生支出36.77万元,占4.53%;住房保障支出 42.57 万元,占5.24%。
附: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部门支出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