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大龄女青年,婚姻中介帮我介绍相亲对象,隐瞒了相亲对象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情况,我了解情况后,与其断绝了往来,并要求中介退回服务费,但中介拒绝,理由是其已经促成我恋爱,未能成功是我自己不愿交往所致。请问中介的理由成立吗?读者:孙梦雯
孙梦雯读者:你有权要求中介退回服务费。你与中介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依法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中介的行为违反了自己的约定义务,决定其无权获得任何报酬,必须向你返还已经收取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