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与张某相恋3年,大学毕业后,张某筹资创办了一家公司,我自愿随之帮助管理公司并照顾其日常衣食起居。两年来,虽然生活开支全部由张某支付,但无论是公司还是张某,均没有向我支付过工资,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近日,我与张某分手,请问我能否向张某和其公司索要工资?读者:王娇娇
王娇娇读者:你无权索要工资。你虽然为该公司付出了劳动,但你并没有基于工作关系而受到张某或公司的约束和管理,你与张某或公司之间不具有工作上的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服从与被服从关系。你的行为从性质上来说,完全具有义务帮工的法律特征,不构成劳动关系,无法向张某和公司索要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