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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
  发布时间:2015-11-25 20:44:07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单位收到袁某的债权转让通知,因我们和袁某的朋友之间没有业务往来,我们发出回函不予认可。但是法院最后判决袁某债权转让成立。请问债权转让是否要征得债务人同意才有效?读者:曹明明

  曹明明读者:《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了通知主义,即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是必须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无需审查被转让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也无需审查新旧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存在的合法性,只要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行为就是合法有效。若债务人有异议,可以对债权的受让人行使抗辩权。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