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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堂
信用卡无端被扣款银行应返还并赔偿利息
发布时间:2015-11-12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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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半个月前,我的信用卡到期无端被扣除12000元,后经核对发现,是银行结算系统出现故障,银行并无故意。请问我能否请求银行给予三倍赔偿?读者:邓小燕
邓小燕读者:你的诉求不能成立。你信用卡被扣钱,是因为银行结算系统出现问题,银行无故意侵占你钱款的目的。银行之举属于不当得利。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你可以要求银行返还对应现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