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普法讲堂
个体雇工也享带薪年休假
  发布时间:2015-11-07 19:39:10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个体餐馆的雇工,在该餐馆干满了1年。今年3月我提出休年假,老板说自己是个体户,哪来年休假?请问我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读者:李承发

  李承发读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该《条例》第3条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你虽然是个体户的雇工,但也依法享有年休假,老板应当批准你休5天的年假。若用人单位不批准休年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的情况,可以带齐劳动关系证明、年假申请表、单位领导批复等资料,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上述部门会依职权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年休假工资和赔偿金的。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