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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的死亡赔偿金祖父母有权分配
  发布时间:2015-10-30 10:13:27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半年前,我们儿子因病去世。四个月后,孙子也因交通事故去世。现肇事司机已全额赔偿,可儿媳却拒绝将死亡赔偿金分割给我们,说祖父母只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孙子有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我们无权继承。请问儿媳的说法对吗?读者:田文秀

  田文秀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尽管你们并非孙子生前供给生活费的实际被扶养人,但你们作为祖父母,同样有权以“近亲属”的身份,向肇事司机索要或要求儿媳分配死亡赔偿金。同时虽然《继承法》有继承顺序,但死亡赔偿金非遗产,因此你儿媳不得依此规定来否决你们要求分配的权利。因为遗产是指死者生前已经形成且合法享有的财产,而本案的死亡赔偿金是在你孙子去世后产生,并通过肇事司机的赔偿而获取。所以你们有权获得你孙子的死亡赔偿金。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