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单位作为原告起诉的一起案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目前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我们发现债务人有可能转移财产。请问在这个阶段能否向法院申请保全?读者:费成
费成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3条的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这里“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主要指两种情形:1.终审判决宣判之日起至裁判文书最后一方当事人送达时的期间;2.法律文书生效后至文书确定履行期限之前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