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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多人上诉二审受理费区别对待
  发布时间:2015-10-16 14:42:48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们6人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成为被告,一审宣判后,我们中有3人都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提出上诉。请问二审案件受理费是三人分别预交,还是只要其中一人预交一份?读者:丁明

  丁明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条的规定,对于一审原告、被告分别上诉的,因其诉讼地位、诉讼请求、诉讼利益不同,应当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对于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应当区别情况对待,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标准,如果同一方多人上诉基于相同的事实和理由且诉讼请求相同的,可预交一份受理费;如上诉请求不同的,应分别预交受理费。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