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解决以往“民告官”却不见官的现象,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举措,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该院加大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主动专题汇报新行政诉讼法对依法行政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新要求,定期向市区政府法制部门提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以便法制部门将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做好庭前告知工作并随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明确出庭人员并及时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走进行政机关开展专题授课活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自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8件,其中开庭审理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