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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者遭遇车祸有权索要误工费
  发布时间:2015-10-12 11:25:04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今年65岁,按期领取基本养老金。我开了一家电子产品维修服务部,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两个月前,我下班回家被撞伤,住院治疗37天。经认定,车主负全部责任。现车主愿意对我赔偿,但以我年过60,享有养老保险金为由,拒绝承担我的误工工资。请问我是否有权获取误工工资?读者:海红英

  海红英读者:你有权获赔误工工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指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同样包括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者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你经营电子产品维修服务部的所得,同样属于你的劳动收入,你因受伤而不能劳动,使这一部分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你有权获取误工费。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