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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家单位兼职工伤保险均应办理
  发布时间:2015-10-12 11:22:39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同时在一家工厂和一家公司从事非全日制工作。两个月前,我在公司下班回家时,被他人撞伤,对方负全责。由于工作的两家单位均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致使我无法从社会保险部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应向谁主张工伤赔偿责任?读者:黄春凤

  黄春凤读者:公司应当向你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你应当认定为工伤,工厂和公司均应为你办理工伤保险。鉴于你所受伤害是发生在从公司下班回家途中,故应当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你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