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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未被受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15-09-28 09:37:33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半年前进入一家公司打工,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经常要求工人加班,而且没有为我缴社会保险,所以上班6个月后我就辞职了。由于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递交了仲裁申请,可仲裁部门不理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余江

  余江读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如果此案不存在特定事由,并且你取得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收集有仲裁部门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证据,即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将依法作出判决。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