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 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起诉状副本 份。
填写说明:
1、“原告”、“被告”、“第三人”栏,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栏,主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的权益争议问题,应当明确、具体。
3、“事实和理由”栏,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内容,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4、“起诉人”署名栏,系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或捺印;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署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5、“原告”、“被告”、“第三人”姓名或名称必须填写准确,地址要尽量详实。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