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守真与被执行人曹茂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曹茂盛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300000元欠款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曹茂盛基本信息: 曹茂盛,男,1963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42701196311111819。
凡向本院举报曹茂盛藏匿处所使本院找到曹茂盛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后使得本案标的额全部或者部分执行的,再按执结到位数额给予5%的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59—2319353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