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雪艳;
被告:汪春健
案由:离婚纠纷
时间:2015年8月31日上午8:30
地点:第二法庭
独任审判员:刘志翔
原告:戴建强;
被告:黄山有理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5年8月31日上午8:3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张斌
原告:李志文;
被告:周超,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5:0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汪卫东
原告:胡伟;
被告:程鑫华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6:3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张斌
原告:何明得;
被告:毕文贵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3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胡建华
原告:黄山市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吴永迪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30
地点:调解室
独任审判员:王蕾
原告:卢建军;
被告:郑春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屯溪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3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刘志翔
原告:章麟,胡琳;
被告:黄山旅游玉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10:00
地点:调解室
独任审判员:王蕾
原告:朱强;
被告:郑春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屯溪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10:0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汪卫东
原告:朱迎春;
被告:汪彩艳
案由:抚养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下午15:00
地点:第三法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胡建华(审判长) 王浩丹(代理审判员) 许毅龙(人民陪审员)
原告:程玲;
被告:吴伟光
案由:离婚纠纷
时间:2015年9月1日下午15:1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吴洁宇
原告:吴量;
被告:项阳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8:3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张斌
原告:于海涛;
被告:李凌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10:0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张斌
原告:黄宝阳;
被告:戴茶龙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5:0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王浩丹
原告:黄山市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宣汉明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6:30
地点:第三法庭
独任审判员:刘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