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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9 17:55:4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黄山市永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婺源县鑫鑫永五金建材商行、黄山市王土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开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黄山市鸿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婺源县绅才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安庆市中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黄山龙恒汇金置业有限公司、黄山龙恒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为黄山龙恒汇金置业有限公司、黄山龙恒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原定于2015826日上午900时在黄山醉温泉度假酒店新徽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调整至2015925日上午900时在黄山醉温泉度假酒店新徽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屯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