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丈夫在某建筑公司承建项目工地打工时受伤,建筑公司一直拖着不申报工伤认定,等我们去申请工伤认定时,该建设项目已经完工。请问如果我丈夫被认定为工伤,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怎么给呢?读者:晏蓉
晏蓉读者:建设项目已完工这并不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不久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第7条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另外,根据规定,如果该建设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那么你丈夫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由他所在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这些单位不支付,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