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电动车相撞酿惨剧 法官悉心调解获赔偿
作者:王海俊  发布时间:2015-08-11 16:46:48 打印 字号: | |
  两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其中一名驾驶人不治身亡。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2015年4月5日,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滨江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超越前方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李某突然左转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日,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胡某、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2015年4月7日,胡某与李某家属达成协议,胡某赔偿李某家属丧葬费等共计5万元,但死亡赔偿金等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家属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胡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及食宿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为使李某家属尽早拿到赔偿款,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便采取“柔性司法”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明理,李某家属的情绪逐渐平复。通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十余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这起生命权纠纷案得以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