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屯溪法院创新按揭贷款购买法院变卖房产
作者:徐业稳  发布时间:2015-07-29 08:50: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建设银行黄山市分行联手,通过为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成功变卖被执行人戴某所有的房产,这是黄山市首例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法院变卖房产的案件。

  据悉,以往法院拍卖、变卖房产,一般都要求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但多数有购买意向的买受人,因缺乏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能力,只能“望房兴叹”,导致法院拍卖、变卖房产的成交率十分低下。为改变这一现状,该院积极探索出“法院变卖房产,银行按揭贷款”的全新模式——法院变卖房产时,先由银行对有购买意向的买受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信用良好、可以给予银行贷款的买受人,银行、法院与该买受人之间签订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协议书,买受人按照协议要求将购房首付款汇至银行指定账户后,法院制作买卖成交裁定书,银行依据该裁定书将贷款放入指定账户,等办理完房屋过户、抵押等手续后,银行再将全部房款汇至法院账户。

  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提高了房产变卖成交率和案件执结率;另一方面,减轻了买受人的购房压力,真正实现“双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