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走进新谭镇汗山桥村开展巡回审判,在案发地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周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一大早,庭审现场就挤满了前来旁听的村民。
被告人周某系新潭镇汗山桥村村民,从2015年1月中旬起,他与徐某利用升压器、车用电瓶、铁丝、钢筋等工具,多次在该村村民屋后的鱼塘、农田旁及道路上架设电网狩猎。
2015年2月4日晚,被告人周某和徐某再次架设电网狩猎时,徐某不慎被自己架设的电网电击,周某听到徐某呼救后,赶到现场急救并电话联系自己的亲属赶到现场帮忙,随后周某将徐某送往医院抢救,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晚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徐某系电击后致心功能障碍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系过失犯罪,事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被告人居住地社区矫正部门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当庭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私自架设电网狩猎在我们农村比较普遍,大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把庭审现场搬到我们村,给大家上上课,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村民张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