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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调研报告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15-07-19 09:36:34 打印 字号: | |
  司法公信力涉及司法的每个环节,并与司法的外部环境紧密相关,司法是否具备高度的公信力,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法治进程。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矛盾化解难度逐渐加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其中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据此,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从近年来审判实践情况出发,挖掘影响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屯溪区法院以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出发点,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很大提高,但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执行率高。部分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认可,具体表现为相当数量的案件需要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屯溪区法院案件申请执行率呈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为20.58%,2014年为26.03%,2015年截至5月,该数据已达61.29%。

  2、服判息诉率稳中有降。部分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法官不信任,在一审结束后,无论法官如何释法明理,当事人往往还会进行上诉。2013年服判息诉率为87.03%,2014年服判息诉率为91.51%,2015年截至5月份,服判息诉率为86.58%。

  3、当事人信访不信法。近年来,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情况屡见不鲜,涉诉信访案件的数量呈高位运行态势,客观上给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了冲击。还有极少数的信访人为实现自己的目的,极力扭曲事实、抹黑法院,并且在网络发帖大肆传播。

  二、原因分析

  1、缺乏优质司法环境。不良的司法环境导致司法获得民众信任的条件缺失,民意和媒体的非理性监督使司法环境背离法律本意。从我市本地网站中涉及法院的网友发帖和跟帖分析,网友针对法院、法官或者法院裁判的言论少见理性分析,多数言论中反映出对司法权力的不信任感,甚至是敌意,更有甚者,煽动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手段达到目的。

  2、司法短板尚未补齐。司法短板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执行难”问题,目前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现象仍然存在,被执行财产难寻的局面仍未好转、被执行财产难动的情况仍然普遍,“老赖”仍然大量存在。同时,“案多人少”这个突出矛盾也影响着司法的整体质量。

  3、司法能力尚有欠缺。少数法官存在庭审驾驭能力不足,也有些法官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不够准确,还存在部分法官文书写作能力不足,撰写判决书可能出现语言表述不清等情况;也存在少数年轻法官社会经验不足,不善于把法律意见与群众意见统一起来,缺乏用群众乐于接受和能够理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易出现机械办案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1、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评说。同时,要加强审判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以流程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科技平台为支持,加强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监控;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做到依法告知、及时告知、如实告知、全面告知;加强法官释明和诉讼引导工作,将释法明理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

  2、坚持司法为民,完善司法服务。不断更新、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化建设,坚持网上、网下服务同步推进,不断创新便民服务举措。通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利用网络、微博等媒体,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法院开放日”、“公众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等活动的开展力度,拉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坚持利用诉讼服务“网格化”建设,通过诉讼服务“站、台、点”建设,将审判职能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真正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亲切感和新任感,消除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隔阂。

  3、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廉洁司法。将学习常态化、长久化,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业务理论学习,搭建平台丰富学习方式,锻炼法官能力,拓宽干警视野,以岗位练兵的方式增强业务技能。大力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建立老法官与青年干警的导师机制,注重日常审判工作和培养任务的相互融合。同时,要始终把加强廉洁司法建设放在首位,加快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规范和制约司法权行使为核心,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官内外兼修,廉洁自律。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