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商品房期间,为筹集资金,将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银行贷款。请问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工程款优先权竞合时,我们公司的工程款能否优先受偿?读者:王芳
王芳读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根据《物权法》以及《担保法》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属性为法定所有权保留,因此当二者竞合时,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先于抵押权得到保障,你们公司的工程款能够优先得到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