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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作者:张路明  发布时间:2015-07-13 20:14:24 打印 字号: | |
  酒店转让他人预付卡余款应退还

  2014年3月初,淮北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王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011年11月在某大酒店预付5万元办理一张消费卡,后因酒店停业,酒店方在未征求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两次要求消费者持卡到其他酒店使用,消费者不胜烦恼,要求经营者退回卡内余款3万多元。

  消协接投诉后经查:原经营者胡某经营半年后将酒店转让给李某,协议许可李某仍使用原店名、原执照进行经营,王先生的卡是在李某经营期间办的。胡某认为自己未收取消费者预付款,故不应承担责任。经调解胡某和消费者王先生达成协议,一次性退回消费者卡内余款2.6万元。

                       啤酒瓶爆炸伤人厂家赔偿21万

  2013年8月12日中午,定远县西卅镇五年级学生赵某在家中吃饭时,啤酒瓶发生爆炸,造成赵某左眼伤害,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为此,赵某父母要求啤酒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0万元。而啤酒厂以赵某不是消费者,且啤酒瓶爆炸是家人不当行为所致,拒绝赔偿。经过半年协商无果后,赵某在2014年2月向定远县消协投诉。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查实,赵某眼睛是被标有2005年“B”瓶包装的啤酒瓶炸伤。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啤酒厂家同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10000元。

                        售卖过期食品超市十倍赔偿

  2014年4月13日,广德县桃州镇消费者曾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包辣味海带丝,回家食用后发现海带丝已经过期2个多月了。曾女士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双方发生争执后矛盾升级却没有解决问题,次日曾某来到广德县消协投诉。

  消协接投诉后查实,超市因工作失误,未将过期商品下架。最终,超市支付商品价款十倍赔偿后又承担了消费者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040元。

                          农药致减产经销商补偿

  2014年4月22日,消费者柏某、何某来到宣城市宣州区消协投诉,称他们2013年11月在某农资店购买了农药给小麦除虫,使用后造成12亩小麦大面积减产,商家不承认自己农药有问题,拒绝赔付。

  消协接投诉后到现场查看,消费者投诉属实。最终经过调解,农资店按批发价以农资补偿消费者7800元。

                   重复收取燃气安装费开发商退款近百万

  2014年年初,阜南县城某小区住户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一则“关于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的报道,联想到自己小区在入住时,开发商也重复收取了燃气安装费的情况,小区住户联合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款,但开发商不予理会,消费者无奈集体向阜南县消协投诉。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该小区分成一、二、三期开发建设,三期的住房销售价格中已经含有燃气安装费属于重复收取,开发商在建一、二期住房时与燃气公司签订的《管道燃气安装合同》中明确写明燃气安装工程费计入建房成本,但开发商却狡辩合同没有按期执行,不属重复收取。随后消协依据大量事实证据材料,会同县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最终促成开发商与住户达成调解协议:三期 86户全额退款197800元,一、二期570户按60%退款786600元,656户共计退款984400元。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