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对方当事人在庭审中也未提出这个问题。请问法院能否主动判决减少部分违约金?读者:马兴明
马兴明读者: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确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是否应该予以酌减,应该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标准。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主张方式,当事人既可以通过反诉方式,也可以通过提出抗辩的方式主张,但是人民法院不宜主动酌减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