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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保健品未食用7日内可退货
  发布时间:2015-06-24 20:15:35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近期,我在某购物网站订购了一种据称有安神功效的保健品。收到后我担心有问题不敢吃,就于第3天联系店家要求退货。但店家说该产品绝对安全,无正当理由不能退。请问网购商品后又不想要可否退货?读者:孙正龙

  孙正龙读者:《消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可见,消费者网购后在7日内享有“后悔权”。当然,退货可以无理由但却有商品种类的限制,而且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你网购的保健品不属于限制退货的商品之列,商家应当准许你7日内退货。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