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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春节没回家主张加班工资无据
  发布时间:2015-06-24 20:11:36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晓黎在我家当保姆多年,干活勤快。今年我家生了孩子,家务活增多,我就要求晓黎今年春节期间不要回家过了,她很爽快地答应了。不料,春节过后,晓黎要我支付给她3倍的加班费,这让我很吃惊。请问我应向她支付春节放假期间的加班费吗?读者:夏慧

  夏慧读者:目前在法律上,保姆一般还不享有主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权利。《劳动法》第44条第3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但该条规定只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公民个人用工的,与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能是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晓黎不能根据《劳动法》要求你支付其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当然,如果晓黎是家政公司派出的,且是家政公司的全日制员工,那么她有权向家政公司主张春节放假期间的3倍加班费。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