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家老范讨回了救命钱!”范某的老伴戴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让伤者范某得到了应有赔偿。
2013年8月1日,范某驾驶无牌燃油助力车行驶至某路口时,违反交通规则,与吴某驾驶的某医疗器械公司所有的货车发生碰撞后受伤。经认定,范某承担主要责任,吴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范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至2014年7月,花费医疗费近30万元,其中某医疗器械公司支付了12万余元。因范某伤重,需继续治疗,戴某作为范某的委托代理人将吴某、医疗器械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7万余元。
为让范某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承办该案的王法官决定尽可能对案件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数额特别是护理费、赔偿标准等争议较大,多次调解未果。王法官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41.5万元,医疗器械公司赔偿原告10万元。 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