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严”的要求贯穿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构建与审判权相适应、相匹配的运行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发现干警存在不良倾向,及时通过廉政约谈、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告诫干警,整治各种苗头性问题。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建立部门负责人向党组述职述廉制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评议和评选优秀中层干部;严格监督执纪。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接受网民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在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和重要岗位设立廉政监督员,公开向社会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公正司法。明令禁止干警出差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相关人员同行、同吃、同住,严禁干警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相关人员借款等禁止性规定,确保司法廉洁公正;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出台的禁止性规定,在元旦、春节、五一等期间更加注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加强警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廉洁教育11次,提醒、制止干警苗头性问题20余次,受理各类案件2491件,审结1637件,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和枉法裁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