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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不参与分家产
  发布时间:2015-06-05 16:50:00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经协商未成年的孩子随我生活,丈夫按月给抚养费。在分割家产时,未成年子女能否分得家产?读者:施文珍

  施文珍读者: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得家产。你丈夫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时也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当作家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1)获得的奖金,如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励等。(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3)通过遗嘱继承而分得的财产。(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