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案由:工伤认定
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
地点:第二法庭
合议庭成员:王柏松、金燕 人民陪审员:焦光超
原告:朱长富
被告: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
案由:行政处罚
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8:30
地点:第二法庭
合议庭成员:王柏松、王晶 人民陪审员:朱秀芬
原告:余泽江
被告:汪少敏
案由:民间借贷
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
地点:调解室
承办人:王柏松
原告:黄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案由:工伤认定
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
地点:第二法庭
合议庭成员:王柏松、金燕 人民陪审员:焦光超
原告:朱长富
被告: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
案由:行政处罚
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8:30
地点:第二法庭
合议庭成员:王柏松、王晶 人民陪审员:朱秀芬
原告:余泽江
被告:汪少敏
案由:民间借贷
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
地点:调解室
承办人:王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