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儿子是一家公司保卫部员工。三个月前,其工友李某潜入公司财务室盗窃后,意识到可能会被公司的监控摄像记录,遂要求我儿子删除,我儿子考虑两人平时交往甚密,将监控视频进行了格式化。事发后,警方进行资料恢复,但没能恢复相关视频数据。近日,我儿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请问我儿子怎么也会构成犯罪呢?读者:黄秀英
黄秀英读者:你儿子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儿子虽然没有参与盗窃,但删除监控录像的行为,对毁灭证据的结果,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具备了该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