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健全处置涉案财物的程序与制度。
该院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涉案财物的具体管理部门,实行归口管理;指定专人统一保管涉案财物,并专门制作《分类处理表》,对涉案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实行分类保管,做到一案一账、账实相符;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的审前返还程序,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物,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通知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法院办理返还手续,并将相关凭证附卷备查。自《意见》出台以来,该院共对15起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进行分类处置,有效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