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接待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毕某决定不再信访,转为通过上诉解决实体问题。
毕某与练某经人介绍相识,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几年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并时常分居,练某认为与毕某之间已无夫妻感情,先后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毕某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练某与毕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子随练某生活,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判决后,毕某对判决结果不服,认为其与练某之间仍有感情,不同意离婚,多次到该院信访,但却不愿提起上诉。
毕某每次来访,该院接待法官都耐心进行接待,积极向毕某释明和宣传我国婚姻、二审终审、申诉信访的有关规定,引导毕某通过上诉途径解决不服一审判决问题。经过接待法官的教育和宣传引导,毕某表示将通过上诉解决实体问题。目前,毕某已依法提起上诉。至此,该院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方式妥善化解了这起涉诉信访案件,毕某不服一审判决也将通过二审这一法治轨道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