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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违约金在适用时约定有区别
  发布时间:2015-01-12 21:55:29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见过不少民事合同中把滞纳金和违约金混淆使用,请问滞纳金和违约金有何区别?读者:张明

  张明读者: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合同责任。滞纳金是指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职能的顺利实现,对迟延履行缴纳法定税费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惩罚性的货币金额。目前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滞纳金只存在于税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民事主体间签订合同时,在约定违约条款时,不宜用滞纳金,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及不必要的损失,建议都约定为违约金。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