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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推行商事案件送达地址事先确认制度
作者:张怡  发布时间:2014-12-09 09:12:38 打印 字号: | |
  为解决商事案件送达难问题,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推行商事案件送达地址事先确认制度,有效缩短送达周期。

  针对商事案件中大量存在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下落不明,或为躲避债务故意以各种方式拒绝接收诉讼文书,致使案件审理因公告送达延长审限等情形,该院在当事人应诉后即让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以确认书上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当事人的接收地址,如因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当事人或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商事案件213件,其中157件的当事人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周期同期平均缩短10.6天,有效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