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在某汽修厂工作已五年,前天老板突然通知我次日办离厂手续,因为合同到期。请问因劳动合同期满,厂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读者:李瞬发
李瞬发读者: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书面通知,是否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10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