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2013年5月6日在工作中受伤。由于伤情严重,前后共耗时一年多才完成治疗。由于公司未及时为我报工伤,以致我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限。请问错过了工伤申报期限该如何维权?读者:徐庆
徐庆读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本人申报工伤的,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即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虽然申请工伤认定过了期限,但还可以走侵权赔偿诉讼的路,但也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限制。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期限不被劳动部门接受,侵权赔偿诉讼一般也不会被法院受理。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则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的1年之内,可以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