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普法讲堂
民间借贷纠纷可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发布时间:2014-11-13 11:23:14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曾借了5万元给外地的朋友,他一直未还。我现在准备起诉他,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我是否一定要到外地起诉他?读者:李明

  李明读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民间借贷纠纷列入合同纠纷中,并将民间借贷纠纷归类在借款合同纠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即出借方,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对管辖没有约定,就可以确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权,合同的履行地又在本地,你可以在你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