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普法讲堂
身份证复印件未加签注藏隐患
作者:何丰伦 孟昭丽  发布时间:2014-10-29 09:57:44 打印 字号: | |
  在办理银行信用卡、购买保险、买房购车及其他消费过程中,应在提供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注用途等相关信息,否则会让你“危机四伏”——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区、市)接连发生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套现、诈骗银行资金的案件。

  银监部门人士介绍,这些案件都与用户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有关,不法分子一般会使用他人名义办理的信用卡进行套现,导致一些诈骗资金难以追回,被冒名开卡的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财产、信用损失。

  据了解,警方查获的个人信息泄露当事人,有的是电信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有的是快递公司、银行、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经侦民警表示,近年来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大多源自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泄露。银行骗贷案、保险公司骗保案、房地产公司虚假购房合同的签署等等,如果没有受害人完整的身份证信息,不可能通过层层审核。

  通过多家商业银行、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微信群、QQ群对1800人进行的一项随机调查显示,90%左右的受访者不知道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签注相关信息,80%的人群经提醒后知道需要对个人身份证信息进行签注,但具体的签注方式仍然需要提醒。

  据银行和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身份证复印件上签注的内容应包括三个要素,一是身份证提供给哪个单位,二是提供的用途是什么,三是注明其他用途无效。如申请基金扣款,可写清楚“仅提供给某某银行用于基金账户扣款,其他用途无效”,然后就是签名和日期;申请贷款购车,可写成“仅供某某车行申请某某车型购车贷款事宜,其他用途无效”,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车行用客户身份证信息用于另一种车型的贷款。律师提醒,身份证复印件须“三签”,即签用途、签日期、签名字,而且要签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但不能遮盖住身份证信息。

  2007年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的柳女士就是身份证复印件被滥用的受害者。如今已经在北京定居的柳女士想购买商品房,却被告知自己的名下已经贷款数套房子,尽管贷款已经还清,但柳女士已经彻底丧失了享受优惠贷款的可能性。追根溯源,正是自己求学过程中为一位好友无偿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购房贷款所造成的后果。

  专家认为,与房产证、股东证等个人信用凭据相比,个人身份证具有使用范围大、接触面积大和辐射程度大等特点,其信息更易泄露。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公安部门还是个人,都要提高对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意识。

  银监部门人士表示,现实生活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渠道纷繁复杂,大到个人征信系统、办理银行卡和保险,小到餐馆发廊的消费卡,都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要严格履行信息收集的必要程序,并在醒目位置告之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签注的“标准模板”;公民个人在交付身份证、户口簿、个人征信证明等复印件的过程中,应写清提供单位和用途,避免因为信息“心脏滴血”给自己带来损失。

  目前,我国法律仅对国家安全信息泄露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对个人信息泄露还缺少足够的法律保护。法律界人士建议,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严格追究泄露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特别是金融、保险、物流公司等从业人员,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必须承担责任,严重的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