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秦某在城里打工,白天在一水厂送水,晚上在一网吧当网管。前不久在网吧维持秩序时,遭到寻衅滋事者的殴打,身受重伤。打人者逃匿,至今没有归案。请问秦某应由哪家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读者:李龙腾
李龙腾读者: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7月1日施行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秦某是在网吧上班时被打伤,因此,依法其相关费用应由网吧承担,网吧应承担秦某的工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