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一周前,我押运一车小家电前往广西途中,货车侧翻,各种小家电滚得满地都是。在等待处理与救援过程中,围观的李某捡起两只电饭煲就跑,我赶紧去追,推拉中被李某打成轻微伤。一些围观者见状也乘机参与哄抢。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读者:廖瑶
廖瑶读者:根据来信反映的情况,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你在李某“捡”小家电时,已明确制止,但李某将你打伤符合“当场使用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李某的行为已从一般的民事侵权转化成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