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向被害人说声对不起,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我也对不起我的父母亲人,我认罪,希望法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9月17日上午9:00,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方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幡然悔悟,泣不成声,该院新浪微博@屯溪法院 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记录下了这一幕。
2014年6月2日,被告人方某在某美容厅与店内工作人员小红(化名)发生卖淫嫖娼行为。随后方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胁小红交出钱财,对其实施抢劫。方某在小红处抢劫了100元现金后离开现场。两日后,被告人方某以同种手段在另一家美容厅对小丽(化名)实施抢劫,抢得9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该案经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五次庭审网络直播,发布微博385条,发布图片66幅,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