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针对刑事审判中物证及赃款赃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与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后,采取多项举措促进物证及赃款赃物的规范化管理。
为改变以往法院与检察院之间移送物证及赃款赃物程序混乱的现象,该院明确将办公室作为具体管理部门,实行归口管理。法院与检察院之间、法院刑庭与办公室之间移交、借取、归还物证及赃款赃物一律办理书面手续并记入档案,以供核对备查。同时,专门制作《分类处理表》,根据移送物品的物质形态及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对没收的赃款赃物,由财务人员或赃物管理员统一上缴财政;对需要发还的赃款赃物,通知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法院办理发还手续,并将相关凭证附卷备查。今年以来,共有42起刑事案件随案移送物证及赃款赃物,均已按规定进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