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普法讲堂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才是法定继承人
  发布时间:2014-08-22 10:02:09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我继母的儿子根本未与我父亲在一起生活过,也未尽扶养义务,他也提出要继承。请问,他的说法可有法律依据?读者:谢英

  谢英读者: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者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是因其父或母的再婚形成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只有与被继承人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而仅为直系姻亲的继父母子女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你继母的儿子与你父亲没有在一起生活过,未尽扶养义务,与你父亲之间无扶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