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投诉举报制度》、《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以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推动重点工作。
《投诉举报制度》规定要通过网站、大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对群众投诉举报一律先登记后调查处理,自决定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规定了干警在业外参与社会活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禁止从事可能影响法院形象与公正履行职责的19种行为,干警个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等6类情形应及时报告,切实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的监督管理。
《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列举了违反工作纪律、审判执行纪律、从业纪律等应当问责的21种情形,以及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的5种情形,规定口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8种问责方式以及问责程序等内容。
《“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规定了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的18种情形以及干警个人实行“一票否决”的17种情形,主要涉及案件质效、裁判文书上网率及纠错率、庭审网络直播、群众投诉举报、督察问责、违法违纪以及信息、宣传、信访、舆情等方面,以此为导向推动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