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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噪声扰民协商不成可报案
  发布时间:2014-08-15 08:46:29 打印 字号: | |
  编辑同志:我所住的小区有个广场,每天晚上有很多人来跳广场舞,不停地传来音乐噪声。我和老伴都上了年纪,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听不得噪声,被广场舞折磨得夜不能寐。请问我该找谁解决?读者:卢健

  卢健读者: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8条规定: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此,对于广场舞噪声扰民,你可采取下列途径解决:一是与组织者协商,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如佩戴无线耳机或者降低声音等;二是请小区物业、社区或街道协调解决;三是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责令广场舞组织者停止侵害,并根据具体情节和改正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警告或罚款;四是若已给你们造成了损害,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国华